中国的军工系统主要分为国防科工委和解放军总装备部两个系统。总装备部是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全军武器装备工作的领导机关。不仅担负着全军武器装备现代化的发展计划、科研试验、订购保障等任务,还肩负着我国载人航天、卫星发射测控的重任。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四总部中,比起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总后勤部来,总装备部成立得晚,为了调整改革军队原有的武器装备管理体制,以更好地迎接世界新军事革命的挑战,加快武器装备建设的步伐,1998年4月3日中央军委决定,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总装备部负责全军普通武器、弹药和高尖端武器,如核武器、载人航天、卫星发射、风洞等方面的试验定型后装备部队。
总装备部的前身就是国防科学工业技术委员会(简称国防科工委),总装备部具备双重身份,其一、它是国务院的一个正部级的部位;其二、它还是军委下属的一个正大军区级单位。1998年国防科工委全部转变为总装备部,成为解放军四总部之一,原班人马统一成为总装备部人,只是原来的高领导由主任改称部长。直接把原来办公大楼挂的“国防科学工业技术委员会”的牌子换成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任部长就是原国防科委主任曹刚川上将。新成立的国防科委则另起炉灶,它是国务院的一个部位,不再具有军方背景,主要负责组织管理国防工业计划、政策、标准及法规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监督。对地方的国防军工企业有领导和分配科研项目作用。主要是研制和预研、跟踪国外先进技术。
其实这两个部门是密切相关的,国防科委下属的科研部门研制的武器必须经过总装试验定型,合格后才可以装备部队。以单件武器为例,国防科工委负责管理研究制造生产及军工企业,而总装备部负责论证、采购、装备部队及日常武器的保养、维修等与装备有关的任务。两个部门经费下发都要经过国家计委,但总装是军费开支,国防科委属于地方预算开支,由国家计委通过后由财政部发放。国防科工委还是我国军品出口的政府主管部门。
总装备部下属基地:
20基地(酒泉卫星发射中心)
21基地(新疆马兰核试验基地)
23基地(江阴远望测量基地)
25基地(太原卫星发射中心)
26基地(西安卫星测控中心)
27基地(西昌卫星发射中心)
29基地(绵阳风洞试验中心)
31基地(白城常规兵器试验训练中心)
32基地(华阴常规火炮试验训练基地)
33基地(洛阳电子对抗基地)和四个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