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5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我国乘用车车船税的计税依据,将由现行统一计税,调整为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分档计征。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岳屾山作如下点评:
岳屾山: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车船税法案首次审议。相比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此次车船税法案不但扩大了征收范围、明确了可减免车船税的情形,还按照车船排量不同将税费分为7个梯度进行征收,改变了现行所有车船统一计税的方式。草案规定:对占我国汽车总量72%左右的载客少于9人的乘用车,排气量不足1.6升的,税额幅度降低或保持不变;排气量在1.6-2.5升之间,税费额度较现有额度适当提高;排量在2.5升以上的大排量车,税费额度将大幅提高。此外草案还特别规定,对新能源汽车可以由国务院规定减免其税费;对高能耗、高污染的车船,国务院则可以加收其车船税。此次车船费草案如获通过,其税梯度征收和减免制度,必将有效地引导汽车制造商发展环境友好型汽车技术,同时也会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小排量汽车,从而实现节能减排的目的。
我国税收的特点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是目前我国税收制度法律建设却相对滞后,在现行的19个税种中,只有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拥有相应的法律,其余税种的征收依据都是行政法规,税收法律位阶不高、内容滞后、设置不合理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税收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此次人大常委会将车船税法列入2010年立法计划,对于完善我国税法制度建设、构建合理的税费征收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而随着我国汽车总量的逐年提高,在北京等大城市交通压力越来越大,国家在通过税赋杠杆调节消费导向的同时,也应加强对道路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为广大市民提供舒心的出行环境,为汽车产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