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水布垭法庭在审判工作中牢固树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理念,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目标,对受理的民商案件,始终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意识,大胆实践、探索和创新调解方式、方法,定纷止争。近日,该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空压机买卖而产生的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杨某诉称:2010年3月,他将空压机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覃某后,覃某只付了现金1万元,余下的2万元定于今年6月1日付清。但期限届满后覃某未及时还款,后多次催促覃某还款未果,遂请求法庭判决被告覃某归还其欠款2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
法庭审理查明:杨某与覃某经充分协商,达成杨某将其所有的空压机作价3万元变卖给覃某的协议。2010年3月27日,杨某委托其妻弟徐某随覃某运送该空压机到工地进行安装。徐某安装完毕后,覃某遂支付现金1万元,就余下2万元给杨某出具了欠条,并注明2010年6月1日以前付清。2010年7月6日,原告杨某诉至本院,要求被告覃某偿还欠款2万元,并承担自2010年6月1日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因被告覃某认为原告给其出卖的空压机存在质量瑕疵,遂不同意按欠据给付欠款,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陷入了僵局。但是,主审该案的张法官没有放弃,庭审后继续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
在该案庭审后一月时间内,经过张法官耐心的开导,原、被告的态度终于有所缓和,张法官抓住这个有利时机,“趁热打铁”继续劝导双方要珍惜昔日的友情,并对双方分析了友情与金钱的关系,要求双方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互谅互让,要从实事求是的角度去解决实际问题。张法官经过多次反复地做工作,被告认识到拖欠原告货款不还有违良心,表示愿意偿还原告的借款;原告知道被告有了还款的诚意后,也主动做了一定的让步。张法官看到案件调解的时机成熟,立即召集双方到庭进行协商。双方当事人被张法官的耐心调解和诚意所感动,终握手言和,当场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