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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通过

2013/7/4 7:59:36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简称上海自贸区,以外高桥保税区为核心,包括机场保税区和洋山港临港新城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共28平方公里。2013年1月1日,上海在《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中,首次提出要在上海“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自由贸易园区”。2013年6月25日,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贸区定名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2013年7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上海自贸区正式建 

上海自由贸易区简称:上海自贸区)将以外高桥保税区为核心,包括机场保税区和洋山港临港新城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共28平方公里。在极大地促进转口、离岸业务的同时,自贸区也将探索离岸飞机和高端设备租赁、外汇集中运营和离岸管理、航运金融和保险等。

2011年,上海向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提交了在上海综合保税区设立自由贸易园区的申请。

2013年1月1日,上海在《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中,首次提出要在上海“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自由贸易园区”。

2013年3月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来到上海外高桥,鼓励上海大胆探索,研究如何在28平方公里内,建立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扩大开放,以推动完善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

2013年7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上海自贸区正式建立。

方案强调: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顺应经贸发展新趋势,更加积极主动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先行先试,既要积极探索政府经贸和投资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扩大服务业开放;又要防范各类风险,推动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使之成为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试验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促进各地区共同发展。这有利于培育我国面向的竞争新优势,构建与各国合作发展的新平台,拓展经济增长的新空间,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

上海申请自由贸易区由来已久。作为上海市政府的派出机构,2009年11月,上海综合保税区成立,统一管理洋山保税港区、外高桥(保税区及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上海综合保税区被定位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区、国际贸易中心的重要载体、国际金融中心的新突破点。同期,上海低调提出在浦东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设想,并隐晦地表述为“有自由贸易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


  资料显示,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是我国目前开放度和自由度大的经济区域。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到自由贸易区,其理念与政策开放度有明显不同。上海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高层曾分析,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与世界自由贸易园区的差距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监管理念,要从货物管理转变为企业管理的理念,以防多细管制;二是贸易的开放度。现有的贸易壁垒、配额限制会更为宽松;三是政策的开放度。主要的是外汇政策和税收政策都将更加开放并具有国际竞争力。